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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试用期还没过我就辞职了!上了十六天班,中间一共放了六天假!公司说新员工打卡三天前是打纸卡,过后就是指纹卡,由于公司的文员离职,就没有及时的给我录指纹,公司也是月底做考勤,我就少了几天考勤!现在公司说我离职没有工资,我想问我可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呢!试用期公司可以用辞快工的理由来扣除员工的费用吗?

其他 2012-04-13 1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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