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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长期与第三者非法同居,最近半年他拒付我和孩子生活费(孩子13岁与他一起生活8年多了但是继父女关系),我生病住院做手术,通知他也不来看望,并拒付医药费,我已经退休收入很低,只能借款看病,我丈夫是老板很有钱,家里收入都是他掌握。现在我去法院起诉他离婚,可以同时告他遗弃罪吗?要另案起诉吗?

离婚 2020-02-27 10:0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这构不成遗弃罪,可以法院起诉离婚,搜集对方外遇的证据,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
  • 不成遗弃罪,可以法院起诉离婚,搜集对方外遇的证据,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
  •   双方或者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直接解除即可,无需起诉,起诉也不会受理。
    (1)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已经被判“遗弃罪”,可以凭遗弃罪判决书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为被遗弃起诉离婚的,向法院提供“被遗弃”的事实证据。在对方已经被追究“遗弃罪”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供该判决书作为事实证据即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4条、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45条、对重、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刑事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综上,遗弃是指,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而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则构成遗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1条追究刑责。
  • 你可以起诉离婚,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你所表述的情节很难构成。
  • 这构不成遗弃罪,可以法院起诉离婚,搜集对方外遇的证据,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
  • 可以搜集对方外遇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多分财产
  • 需要另案起诉。遗弃罪需要造成严重,根据你的表述,控告其犯罪的难度比较大。 但你可以向其主张医疗费、孩子的抚养费并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好,这构不成遗弃罪,可以法院起诉离婚,搜集对方外遇的证据,你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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