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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士(香港籍)离世,名下在国内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孩子,离世时父母健在,现其父也离世了。请问这套房子应如何分配继承?手续如何办理?相关费用是多少?

遗产继承 2023-02-11 06: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后续据此直接按照实际的法定继承确定。
  • 继承人之间可以就遗产处理问题协商处理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父母一方去世房产的继承方式: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计算出遗产数额。然后,再根据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最后,由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若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无需先行分配,直接按照前述顺序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父母一方去世,一方健在的,应当先将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即房产的一半分出为健在一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去世的,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正常是3个孩子继承这套房子
  • 如果没有遗嘱,所有的继承人就按照法定继承去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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