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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我朋友餐饮店里投资了3万的合同 签了1年合同 然后我不想在他呢里面上班了 我还会有分红吗?

投融资 2023-02-13 12:3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 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 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 根据你的陈述,除所说合同另有约定外,并不影响你依法应当享有的投资受益的
  • 您好,投资和分红有关系,分红情况与是否在此工作无关。
  • 这个具体得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了?您在哪个区?
  • 当时你们之间是否有书面合同约定?
  • 你好,要看你们当时的投资协议。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来解决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麦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您好!建议先协商,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具体需要看协议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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