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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没有遗嘱,如何继承房产

遗产继承 2023-02-17 16: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应当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和其他可能存在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你父亲的房产。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确定对房产所有权的,应当在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证明书或通过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书,再携带必要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可以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法院或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
  • 父亲去世后没有遗嘱房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人需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没有遗嘱,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子按照协议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平均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需要对房产进行析产,确定属于父亲的个人部分为遗产,然后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您好,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到房产部门进行过户的形式继承,也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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