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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朋友选择不做了,东西分配清楚了,朋友拉走了属于我的东西,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伙企业 2023-02-21 02: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拉走了属于你的东西可以请求返还
  •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退款处理的
  • 法律分析: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是合伙做生意的,你可以拒绝赔偿,如果对方也无法证明是借钱给您,也无法要求您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你好,可以协商以协议约定
  • 您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
  • 你好,如果东西不是他的,可以要求赔偿的。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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