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家动迁我想咨询一下安置人收大税的问题

拆迁补偿 2023-02-17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纳税人首先需要到原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迁出所需的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对结存发票、税控设备、税款、税务证件进行清缴。. 如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无误,同意迁出。. 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需要资料:1.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3.“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受理资料,资料完整无误,即时办理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法律分析:税务迁移需要办理手续:
    1.纳税人首先需要到原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迁出所需的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对结存发票、税控设备、税款、税务证件进行清缴。如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2.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无误,同意迁出。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需要资料:
    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受理资料,资料完整无误,即时办理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税务迁移需要办理手续:
    1.纳税人首先需要到原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迁出所需的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对结存发票、税控设备、税款、税务证件进行清缴。如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2.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无误,同意迁出。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迁入需要资料:
    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受理资料,资料完整无误,即时办理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