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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对象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有贷款,将来贷款还清他一方有权利自己做主把房子卖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2-20 17: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对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还贷后又登记在他一人名下的房子可以视为他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房子增值部分是父亲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有权要求分割
  • 你好,这种情况婚后还贷有你的份额,如果你不认可卖房,那么可以要求确认卖房行为无效。
  • 将来贷款还清他一方没有权利自己做主把房子卖了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是否要另一方签字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结婚之前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则是属于自己的个人房产,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是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签字。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1、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是房产证却是结婚之后才办理下来,这样的房子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4、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房产。所以如果该房产确系一方婚前出全资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夫妻双方没有对该房产做出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或者夫妻共有的约定,那么该房产就是购买房产的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出售自己名下的房产不需要配偶的同意,卖房手续上也不需要另一方配偶的签字。但是,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婚内共同还贷的,因为另一方配偶参与还贷,对该房产具有贡献和利益,那么如果出售房产,需要另一方签字确认。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做出为另一方所有或者夫妻共有的约定,如果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虽然物权没有转移但是另一方配偶也对该房产享有债权,一方擅自出售是侵犯另一方配偶利益的行为。出售时应经过另一方配偶的签字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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