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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的作用是什么,对提起诉讼有影响吗

保险赔偿 2023-02-21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伤情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可以要求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对单纯的伤害案件,没有法医对伤者做出的伤情鉴定,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因为伤情的轻重,决定立案的性质,轻伤以上,可以立案,轻微伤是够不上刑事案件的,就是轻伤以上,如果伤者的法医鉴定不能出具,还是不能立案的,只有等鉴定结果出来才可能决定立案不立案。因为就是临时立案,如果到时伤情鉴定不能出来,犯罪嫌疑人关押到期,不能批捕,还是要放人的。如果伴有其它性质的案件可以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对伤情的司法鉴定意见是证据,属于鉴定意见的范畴,具有相应的证据效力。对于伤情的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机关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伤情程度予以鉴定,得出相应的结论。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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