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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开车他朋友的车,但车还有一年贷款未还清,他这位朋友意思让我这个朋友还剩余贷款的钱,这样合适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2-23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依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有权利要求责任人承担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事故被撞报废,若此时车贷尚未还清,则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仍需要继续履行,即借款人仍需要偿还贷款,否则就会涉嫌违约,要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发生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如果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的话肯定先给金融机构,如果金额有多余的部分也会打给借款人,不够的话就需要借款人另外掏钱支付剩余未付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车辆发生事故被撞报废,若此时车贷尚未还清,则你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仍需要继续履行,即借款人仍需要偿还贷款,否则就会涉嫌违约,要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发生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如果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事故被撞报废,若此时车贷尚未还清,则你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仍需要继续履行,即借款人仍需要偿还贷款,否则就会涉嫌违约,要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发生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如果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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