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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入股了,一个烤吧,感觉被骗了,但是说入股后装修风格,现在没有改,账目不清,这种情况我可以退股,撤资吗

投融资 2023-02-25 13:0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觉得是上当的,你可以申请退股的
  • 可以据此按照协议,约定主张欺诈。
  • 根据合同条例拿取入股应有的权利
  • 你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了
  • 是否有签订入股合同或协议?

  • 撤资退股时应该以股东个人占有股份或者出资款项的百分比进行清算分配。当企业股东提出退股的时候,有关部门需要就相关股东进行所有资产的清算,此后根据清算后的股权百分比进行结算退股。其中,对于中途撤资的投资者而言,其需要根据合伙协议进行退伙处理,并且不允许要求分红,但是可以收回自己的财产份额。依据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初期的时候不允许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而能够允许撤资退股的时候,一般是公司已经解散或已经连续5年没有分红的情况才会在符合法律的条件正常撤资退股。与此同时,当股东大会协议并且做出决定之后的60天之内,相关股东未与公司就收购协议达成一致的时候,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后的90天向法院提起权益诉讼,以此维护个人的股东权益。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撤资与退股的区别在于投资股权只能靠转让实现撤资;非股权方式投资可以直接撤资。
    2、退股:股东出资后,根据《公司法》规定是不允许退股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办法把股份转让给他人。
    3、撤资:就是撤回投资;直接从投资主体中撤出投入资金。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撤资退股应该分配如下:
    1、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从而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
    2、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本人的股权,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来达到股东退出的目的,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权,以达到退出目的,此外还有公司解散和破产后,股东自然退股;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分红给各股东,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你好,入股投资有合同约定的可以g
  • 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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