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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父亲意外死亡之后获得了死亡赔偿金,母亲代为保管,成年的子女是否有权申请支配?

保险赔偿 2023-03-22 16:5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一种既得利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死亡补偿金是可以分配的,分配的标准是除了近亲属专属的份额以外参照继承处理。
  • 死亡赔偿金是有分配的权利的。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父亲意外死亡赔偿金有孩子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因此,可以作为父亲的遗产,由父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由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父亲意外死亡赔偿金有孩子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因此,可以作为父亲的遗产,由父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由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法律分析:父亲意外死亡赔偿金有孩子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父亲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有孩子的份额。死亡赔偿金在死者配偶、父母、子女之间,按照他们与死者的亲属远近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共同生活的关联程度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父母、子女、配偶的则在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成年子女在确定份额后,有权申请支配,
  • 配偶、父母、子女均属于继承人有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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