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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面因债务被人起诉,与债务人协商用我名下的农村集体土地的厂子5年的使用权还清他的钱。现在我担心要是还有人要起诉我的话,是不是我与人协商的5年使用权,就不能履行了。我的土地会被其他债务人执行吗

债务追讨 2023-03-02 14: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详细说一下
  • 那要视具体情况处理
  •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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