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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的方式包括哪几种

消费者维权 2023-03-04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七种,分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法院以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的内容。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六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第九十一条转交送达期间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 送达是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
    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转交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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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送达的方式包括:
    1、直接送达。是指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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