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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改嫁香港60周岁无子女,但是我大嫂也是香港人已经申请我大哥过去夫妻团聚,我还能申请过去照顾母亲?

遗产继承 2023-03-05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的规定》
    一、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二、上述情形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 你好,你妈妈可以申请你过去照顾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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