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妹妹是在读大一学生,在今年五月初被医院确诊为卵巢瘤,要求手术治疗,5月4号做的手术,但医生在做手术的过程中,发现并非肿瘤,腹内为一大水泡,而且已将水泡割破,将手术创口缝合。术后一直输液治疗,后来查出为腹膜结核。但术后至今已快三个月了,刀口一直未愈合,医院也未查清是何原因造成的。在7月20号家人带我妹至市级医院检查,专家说是刀口感染。但原治疗医院说其一点责任也没有,引起刀口感染的原因是我妹的体质不好,这种借口是不是说得有点晚呢,为什么之前一直未发现是刀口感染呢?非要等我们到市医院检查后才说是我妹体质不好而引起的呢?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推拖责任呢?现在我妹因病已无法上学,退学在家,而且每天疼痛不已。不仅给我家人带来一定的伤害,更重要的是给我妹带来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更是无法弥补的。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医院是否该负责?能否详细告知我到底该怎么办呢?该如何追究医院的责任呢

其他 2009-07-27 23: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