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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在什么地方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3-08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吗
    1、交通事故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具体起诉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赔偿打官司时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9、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 交通事故一般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交通事故的起诉地点是: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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