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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实缴

抵押担保 2023-03-08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能。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未能如实出资的,对未按要求出资部分的股权,是不能进行质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未实缴一般不能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方式,以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应当依法享有股权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未实缴一般不能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方式,以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应当依法享有股权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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