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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相关规定

保险赔偿 2023-03-08 2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赔偿法中赔偿方式的种类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但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即赔偿方式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一、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二、刑事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三、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造成损失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方式的种类的规定是:国家赔偿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但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即赔偿方式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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