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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权代理被追认和不被追认法律后果有什么不同?本案属于哪种情况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3-10 0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对无权代理做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无权代理将会因不同情形而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对于行为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是否予以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代理人欠缺的代理权就得以弥补,无权代理因此而转化为有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即不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实施无权代理的行为人自行承担。被代理人的追认行为,既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为之,也可以向与无权代理人从事法律行为的第三人作出。追认行为通常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也即通过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明确地向行为人或第三人表示承认无权代理行为。
  • 无权代理有三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其本身具有代理权,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法定代理的效力,对被代理人是有效的,无权代理的效力,为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后,为有效
  • 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
    1.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

    2.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梳理为以下几种: (1)在得到被代理人追认时,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则行为人不对行为人承担履行义务或损害赔偿的责任,均由被代理人承担。 (2) 在未得到被代理人追认时,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本项下又可分为三种情形: A.善意相对人情形下,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能获得的利益。 B.非善意相对人情形下,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C.善意且无过失情形下,(同时代理行为外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的客观条件时)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须承担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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