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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 2023-03-09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扣车的情形有: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 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携带证件、未合理安放号牌的;
    3、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4、未投保交强险的;
    5、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三款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2、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携带证件、未合理安放号牌的;3、具有被盗抢嫌疑的;4、未投保交强险的;5、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三款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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