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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要什么条件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3-10 17: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看您具体诉求是什么呢
  • 办理个体户执照流程是:
    1、当事人提交登记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格等材料,申请登记;
    2、工商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
    3、确认符合条件的,工商管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 个体工商户执照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个体户先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提交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在发给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十日内发放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 个体工商户执照的办理流程是,先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提交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在发给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十日内发放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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