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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12岁的儿子被40多岁的人打伤了,我这边可以提出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3-13 12: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如需帮助可联系
  •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对方
  • 你好,可以提出正当赔偿。谢谢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 法律分析:一、民事赔偿责任:
    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轻伤及以上的,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孩子被打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孩子被打了可以要求赔偿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孩子被打了,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1、孩子被打报警后,警察会依据是否构成犯罪作出不同的处理;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若伤害较为轻微,达成协议的,一般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 孩子打伤人后的处理是:未满14周岁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年满16周岁,造成他人轻伤的,由孩子自行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打人造成他人重伤,孩子年满14周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你好,是可以根据伤情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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