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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03-11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审核通过的,发放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但是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一、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1、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具有哪些特点
    分公司的特点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 异地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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