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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本人在外省,可以委托母亲去民政局复印原件吗

协议离婚 2023-04-14 17: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但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去办理
  • 一、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
    1、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好带去民政局。民政局只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应双方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拟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离婚协议书特征: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因问题涉及较多个人隐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找本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去民政局咨询一下。Emma
  • 有授权委托书的一般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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