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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和我处对象为名 又以结婚为由从我这里骗了3万多块钱 而且她和前夫没有分开 这个诈骗罪成立不

诈骗 2023-03-20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认定条件如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婚姻诈骗罪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以结婚为名骗取财物的,按照诈骗罪处理,只要诈骗的数额在3000元以上,就构罪,可以报案。
  • 你好,要看具体诈骗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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