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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拘留后,还能再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03-21 16: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拘留都是强制的,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会连续执行。
  • 你好,如果不是同一案件,可以再拘留。
  • 你好,请问是由于什么原因被拘留?1
  • 您好,看具体是什么事情拘留。
  • 你好,还是可以再次拘留的
  • 你好,通常是需要拘留的
  • 被执行人拘留15天后不会继续拘留。同一个违法行为只能采取一次行政拘留措施,如果不是同一案件,可以再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可以,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债务人还是欠钱不还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罚款和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法律分析:拘留没有次数限制。执行的行政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手段,一旦被执行人履行了判决义务,就应该马上放人,不用等到15日结束。还有一个更严重的。就是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刑事拘留,最终可以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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