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离婚协议书上注明男方对孩子有监护权,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付抚养费,需不需要注明女方有抚养权?不注明的情况下男方能不能带走孩子。

子女抚养 2023-03-21 15: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最好约定清楚这样就可以
  • 如果协议书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修改内容的话,需要双方书面同意

  • 法律分析:有扶养权的话可以带走。如果没有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是否带走孩子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不能随意带走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离婚协议上写无子女,户口簿上面怎样写的呢?如果户口簿上反映出孩子是双方的子女,则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出具女方具有抚养权的证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