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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没有领养证明但是当时出的别的证明领养的孩子,有法律效应吗

子女抚养 2023-03-21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谢谢
  • 法律分析:领养是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而制定的法律。但自从民法典实施以后,收养法就失效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领养证可以利用其它证明来收养小孩的,只要是合法的证据就可以的。收养孩子,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并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才能收养,同理,没有收养证但经过批准的民政部门批准的可以持批准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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