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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说好的男方还房贷,但是人家这都半年了没还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3-03-23 13: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了解原因,沟通解决,离婚不改变债务承担方!
  • 一、离婚了房贷怎么办
    1、离婚了房贷需要一起还。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应该怎样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后的贷款离婚应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
    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剩余的部分由夫妻协商偿还;
    3、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在离婚时,该债务由欠债的一方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后的贷款离婚应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
    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剩余的部分由夫妻协商偿还;
    3、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在离婚时,该债务由欠债的一方偿还,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即使对方不还,跟当事人也无任何关系,不需要帮对方进行偿还;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由对方偿还的,但是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偿还房贷,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把钱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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