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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我而起的打架事件,但是我没有动手,别人动的手,会追究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03 18: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没有参与故意伤害或者寻衅滋事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 打架斗殴在现场但没动手,如果是组织者或者积极参与者,也会被追究责任。如果是一般参与者,没有动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21.打架斗殴在现场但没动手也会被追究责任吗
    涉嫌聚众斗殴,如果是积极参与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一般参与的,可以治安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动手,并不等于一般参与者,也可以是组织策划者,因此,要经调查后才能最终确定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从头到尾你没有参与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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