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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律师,当事人借钱不还,但当事人人不在老家,应该向哪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追讨 2023-03-24 20:42 人浏览
共2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务可以原告地也可以被高地起诉的,。
  • 当事人借钱不还,有证据,建议起诉处理。
  • 你好,请问欠你多少钱,有哪些证据?
  • 你好 一般是去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的
  • 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起诉
  • 你好金额很大的话可以直接起诉的
  • 你好。当事人户籍地在什么地方呢
  • 你好 你的问题可以为你解答
  • 你好,原告就被告在哪借的
  • 你有欠条吗、有转账记录吗
  • 你好,这边涉及多少金额呢
  • 多少钱没有还呢,具体沟通
  • 你好你的问题可以为你解答
  • 关于“欠钱不还,到哪个法院去起诉”问题,需要结合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1、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2、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法院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原告居住地的法院、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如抵押财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1、持起诉状、借条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钱;2、除借条外还应当向法庭提交支付钱款的凭证,比如现金收条或转款凭证等;3、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向法院起诉他人欠钱不还,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上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你好,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在原告户籍地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户籍地起诉。
  • 你好,你可以向你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
  • 可以在你的住所地起诉也可向对方户籍地起诉
  • 你好,请问有欠条么,或者转账记录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情况,有借据吗
  • -涉及多少金额呢?具体情况
  • 你好,向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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