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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丢失十多年怎么办?

其他 2023-03-26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簿丢失后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补办。
    户口簿丢失的应该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资料、证件,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根据提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各地的差异,补办户口簿的流程可能会稍有出入。
  • 户口本丢失了如何补办
    ,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
    户口本补办办理流程:
    1、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
    2、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3、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
    4、交钱,等待新户口本。法律依据:
    来源于本地宝 > 生活百科 > 政策法规 > 集体户口本遗失补办流程
  • 户口丢失按照如下方式重新办理:遗失人应依法填写补办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去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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