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不‘’我想咨询医疗事故相关问题

保险赔偿 2023-03-27 10: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解答,具体是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 你好,可以说说具体情况吗? P
  • 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
  • 医疗事故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因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鉴定。医疗事故争议解决后,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出了医疗事故的处理:
    1、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医疗事故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因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鉴定。医疗事故争议解决后,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你好。具体可以说下情况mzw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