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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赏执行罚款单

行政处罚 2023-03-28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罚款金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确实难以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 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护法。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是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等;而行政处罚包括的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款金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确实难以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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