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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法院判的离婚,但是对方拿走了户口本,不归还,对方是户主,房子判给我了,但还没改名,现在孩子要打育苗需要户口本,我能去户籍补户口本吗

其他 2023-03-29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离婚判决里有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事项吗?如果有的话带着判决可以去派出所将孩子过到你的户口本上
  • 你好,咨询公安机关,与户籍部门核实。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保留原户口,也可以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迁出,另一方无权阻止。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迁移孩子户口的,另一方应当配合,否则其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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