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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给的十万彩礼 婚后老公偷偷全部拿给他爸妈了 现在离婚能拿得回来吗

彩礼 2023-04-02 19:55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彩礼退还的情况如下,像描述这样的情况,彩礼是属于个人财产,大概率是可以要回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你好,要结合结婚的时间,明确给予彩礼,后续为何被偷偷转走的原因。
  • 具体要看有没有转回彩礼的这种证据,也可以进行一个电话录音取证
  • 比较难,彩礼钱如果你给男方了,基本上不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了
  • 你有证据证明十万彩礼的事实吗?可以在离婚中主张的。
  • 你好,如果能证明是偷偷拿走的,是有可能拿回来的。
  • 彩礼属于赠予,彩礼钱属于赠予的,是可以要回的
  • 彩礼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的
  •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取回
  • 您好,彩礼问题可以具体沟通
  • 离婚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 法律分析:婚前给付的彩礼,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彩礼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请求退还,具体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的嫁妆先判断给予时间,在婚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在婚后给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女方属于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给彩礼的,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回来。但如果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出现的,则可以依法主张返还。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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