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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流区公证处可以公证遗嘱吗

遗产继承 2023-04-03 14:4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他不具备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公证处都可以公证,相应的遗嘱公证只要你符合法律条件,这个每个公证处都是可以公证的。
  • 你好 哪方面的案子呢 说一下你的情况
  • 你好, 可以协助公证遗嘱处理的
  • 遗嘱公证的手续: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书写遗嘱的草稿。遗嘱人也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公证遗嘱由立遗嘱人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受理,然后公证处进行审查;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公证这么办理:
    1、当事人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嘱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可以在公证处公证遗嘱
  • 可以的,你的情况说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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