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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水有电子公章,法院是否认可其复印件?

其他 2023-04-01 1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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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银行流水是银行活期账户的存取款交易记录,能体现出开户人信息、账号、交易日期和金额、交易摘要及交易对象等信息。若需要提交银行流水作为证据,需由存款人至银行进行查询,自银行查询出的流水应加盖银行的公章,同时保证证据的完整性,不可进行变造和修改,并保证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 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银行流水是银行活期账户的存取款交易记录,能体现出开户人信息、账号、交易日期和金额、交易摘要及交易对象等信息。若需要提交银行流水作为证据,需由存款人至银行进行查询,自银行查询出的流水应加盖银行的公章,同时保证证据的完整性,不可进行变造和修改,并保证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 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法律分析:银行流水是诉讼中的重要证据,需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非法取得将影响证据的证明效力。 若当事人无法获取银行流水,可申请由法院进行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将决定能否调取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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