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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助取款机转账到错误账户已经快一个月了刚发现怎么办

网络消费 2023-04-04 0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立即联系银行解释情况。在发现错误的帐户后,客户应尽快前往最近的银行柜台,将当天转账的收据与银行职员进行核对,对方账户是否存在。
    如果对方的帐户不存在或无效,则该笔款项将在一段时间内自动返还给转账人的帐户。但是,如果对方的账户存在且有效,汇款人可以要求银行工作人员提供另一方的联系信息。2、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如果银行不愿提供对方个人信息,汇款人则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出面介入调查。首先,公安机关要求银行核实对方的身份,然后与对方沟通是否愿意退还款项。3、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以维护权利如对方拒绝返还,则涉嫌“不当得利”,转账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
    转错帐可以报警。报警是公民的权利。但因为是自己失误将款项误打给对方,警方一般无法根据这种情况进行立案。这种情况只能自己和对方协商。如果无法自己联系上收款人,或者联系上但对方不愿意归还货款,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追款。如果收款人不知账户中多了这笔钱,可以以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对方,从而追回款项;如果收款人在明知道钱不属于自己,拒不归还,则涉嫌非法侵占个人财产,只要达到1万元以上,就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衍生问题:
    自愿转账能不能立案?
    一般不可以立案,自愿转账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诈骗,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然后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取得财产,导致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在自动取款机转账转错了钱,钱能要回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要回钱。对方取得的该笔转账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当事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所取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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