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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了。如果我刚怀孕,想辞职,我能得到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4-04 2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需要领取生育津贴,那么如果是自己还处于缴纳社保并且是在保的状态,就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果是申请生育津贴后离职的劳动者,也是可以正常领取的,都是都需要要符合生育保险相关的报销条件,并且还可以依法申请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只要以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无论期在该用人单位入职多久,都想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获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排除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义务,以及为怀孕女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 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根据规定,申请领取津贴的条件为,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辞职没有关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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