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股东、股东和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存在争议,如何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4-05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将公司或股东列为被告。
    股东与股东或股东之外的利益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将股东或利益第三人列为被告,有必要时,可将公司列为第三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 股东之间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共同确认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若仍然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之间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共同确认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若仍然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