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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投诉邻居,宅基地已经建好并入住,我发现他们移位了,现在投诉有用吗

土地纠纷 2023-04-10 09:5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涉及到自己的土地利益,可以到国土所反映情况并要求确权。
  • 你好,如果影响您的使用或采光等,是可以投诉或起诉的。
  • 如果邻居违法超建的,可以向土地房管部门投诉处理。
  • 这种是可以的,具体可以找我们帮你写材料
  • 如有侵占你们权益的,可以哟求赔偿
  •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首先是到物业投诉,物业协调处理;如果物业协调无果,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是将小区住房改为商用,须经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由工商局出具《同意将住宅改为商用的证明》,需居民委员会盖章。
    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什么: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根据合同及具体情况、证据处理

  • 房地产投诉最有效的方法如下:
    1、如果业主通过协商方式和由第三人调解的方式仍解决不了“房产维权”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权;
    2、对于开发商,业主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和投诉;
    3、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可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物业的总公司投诉,或者更换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投诉房地产开发商的要求有哪些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年内的;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本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8、消费者最重要的是收集好所有有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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