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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04年因提出与前男友分手,被他伤至十级伤残。他为此被叛了12年,因此发生的各项赔偿费用,当时法院判的是三万多元,可他一分钱未付,当时申请了强制执行,因他是外市的,法院要我承担他们出差办案的全部费用,可我当时没有钱了,他个人也没有什么财产,就没有去执行了,可是最近他出狱了,请问我还有权向他追讨赔偿的权利吗?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这个程序应该怎么走呢?

案件执行 2019-07-09 06: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有的。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俩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具体包括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两部分。
    2、《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2、13条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执行申请时预交。第24条规定,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最终负担。
    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执行费用在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无须支付.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 提供财产线索,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 看法院当时是怎么解决的,市中止还是终止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不过还是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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