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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现在60岁了,现在有偿还能力。现在这所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4-09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已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后会怎么处理?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安排双方进行法庭调查调解,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还款延缓期,到期仍无法还款的,由法院安排指定将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的款项优先归还起诉原告。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因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其他强制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不仅可以查封,而且还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房子处理,房子如果已经被查封,欠债方想要要回房子,只能想办法筹款,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只有解除查封后的房产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无法过户。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法院还会继续查封。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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