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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私人贷款利息已经高于本金,可以拒绝偿还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4-10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当你们约定的利息没有超过年利率24%的,是必须要偿还的。约定的利息在24%跟36%之间,这部分是需要你跟放款方协商沟通的,如果放款方是有正当理由的,那么就需要偿还。如果年利率超过36%的,即使拿出借条,合同,超过的部分也无效,你还可以要求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费用,国家都会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关系中,债务人需要偿还本金并承担合理利息,其中以到账(到手)金额为本金,并以此本金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对于已经偿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或抵扣本金,对于未偿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可以拒绝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条中约定的利息过高的,债务人不可以拒绝还钱,但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予偿还,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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