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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公司老板把厂卖了再重新在其他地方办厂,工作性质不变待遇不变,但生活条件变得很差,我们不愿意再干,要求老板补偿,请问是否合理,合理的话又怎么补偿?10年以上的是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还是补2个月工资?谢谢解答!

公司收购 2012-04-19 16: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原厂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就可以要求补偿或赔偿。
  • 要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 要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 你好,经济补偿金,是一年一个月工资。建议与公司协商。
  •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是否是在深圳市内迁移,市内迁移是不补偿的,除非生活条件也是原来劳动合同中有承诺的; 如果是跨市迁移,应按工龄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
  • 可以要求企业赔偿,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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