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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到期了 公安局又通知我去 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 2023-04-13 10:10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监视居住半年期满前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移送法院审判,办案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 有可能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是延长监视居住期。
  • 涉嫌什么罪名,是主犯还是从犯
  • 你好这个看你是配合调查的路
  • 你好,是涉及的什么案子呢
  • 你好,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
  • 你好,可以说下你具体情况
  • 说下情况,在什么地方呢
  • 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到期后,一般应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或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到期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或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如果是犯罪证据不足的,就不再进行监视居住。法律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您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 你好,当时是因为什么被判监视的?
  • 你好,是案子移交检察院还是监视居住满6个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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