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伤赔偿后还可以找事故责任方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4-13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事故处理赔偿如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赔,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赔偿后不可以追偿。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如果用人单位能行使所谓“追偿权”的话,实际上是剥夺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还可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获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