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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写着已婚,我没有拿到结婚证,能不能改成未婚,

其他 2023-04-13 07: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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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并没有硬性要求领证之后后户口本上未婚立刻改为已婚,其当事人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后再进行变更登记也是可以的,其变更登记有户主或者本人申请,并需要提交书面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如果本人未婚,户口本上显示已婚,可到民政部门开具从未结婚的婚姻情况证明,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民政部门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为未婚即可,当场即可更改完成。
  •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未婚,现在去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把未婚改成已婚。 办理离婚手续时候,如果当事人婚姻状况和户口本登记的不一致,需要当事人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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